Tuesday, February 23, 2010

雨夜里的晚餐


星期天的一早我被敲打在窗户上“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一骨碌翻身下床,赤着脚跑到窗边往外一看,“糟糕!”我在心里暗暗叫苦,看来今天早上的网球比赛因为这场雨要被取消了。我最怕发生这种事,为了打好这场球,一周来我几乎每天都去俱乐部苦练,昨晚还因为紧张过度久久不能入眠,现在天竟然下起雨来,比赛要另做安排,这所有的苦练和不眠之夜不是白费了吗?想到这些,我望着灰蒙蒙的天情绪沮丧起来。

我披上睡袍走去书房找手机,我想尽早通知我的比赛对方天公不作美的情况。我拿起手机一看,没想到里面已有一个“未接电话”的标题和一个留言。“谁这么早给我打电话呀?”我又好奇又紧张地听起留言录音来。

“嘿,呆呆,是我芭芭拉,你耳朵有没有痒呀?有人在这里想你呢!”还没听完录音我就大笑起来,愿来是我的忘年交芭芭拉啊,一想到芭芭拉我的嘴就乐得合不拢,她是一个天下第一号多才多艺又会搞笑的大“活宝”。我兴奋地继续听:“好久不见,你在搞什么鬼?很想你喔,快给我来个电话。”

放下电话我真的感到惭愧,认识芭芭拉这么多年了,每次都是她打电话给我,倒不是我不念这位特别的好友,其实我经常想到她,她给我带来过太多愉快的时光,她那铜铃般的声音经常会在我的耳畔想起。可是,我同巴巴拉的交友方式有些不同,我总要找到有一个特别的理由才愿意打电话给朋友,否则我怕随便打电话会莫名其妙地打扰他人,同时我还给自己立下许多不成文的规矩,如周末11点前不能打,怕朋友周末有补觉的习惯,晚上五六点不打电话,怕朋友为准备晚餐在忙着,接着是七八点不打,因为那是人们同家人共进晚餐的时候,当然10点以后更不能打了,怕三更半夜没有大事反而吓着朋友了,所以这样一来也没有什么时间可以打电话同朋友联系了,久而久之,我就让对朋友的挂念随风而逝了。

可是芭芭拉不同,她是想到我就给我打,有时她在下班开车的路上,就在我手机里留个言,她常常是那一句:“很想你,不知你近来在搞什么鬼吗?又去哪里悠哉了。”每次听到芭芭拉那铜铃般的声音我就有说不出的高兴,我爱她的爽朗的个性,她是一个永远会给人带来愉快的人。

芭芭拉是一位比我们早一辈从台湾来美的留学生,她是学教育的。学业成功后她就留在美国从事儿童教育,她在小学教了三十多年的书,真可谓桃李满天下了。

除了尽心敬业地教书,芭芭拉的兴趣可广了,她会演话剧和小品,演什么人就象什么人。有一次她演一个北京人,演出前她向我表演她的京腔,说是让我这个大陆同胞帮她这个台湾同胞矫音,当她一开口就把我吓坏了,没想到她还真学了一口的京片子呢,把我这个“Chi” “Ci”不分的上海人惭愧得无地自容。

芭芭拉还是一个唱卡拉OK的高手,中文歌英文歌样样会唱,听她唱歌是一种享受,因为她不仅唱起来字正腔圆,而且非常富有感情,她的歌声象她的为人那样热情中带有真情。为了支持太太的爱好,芭芭拉那位做建筑师的老公还为她造了一间圆顶音乐室。芭芭拉家常常是各路唱歌大师济济一堂,他们不仅相互切磋唱技每个人还要准备新歌争着登台亮相呢。她家真可谓是我们单调的硅谷生活中最有气氛的地方。

我虽然不会唱歌,芭芭拉开家庭歌会却常打电话来请我去凑热闹,我是有请必到的,因为我爱听芭芭拉唱歌,同时我更爱听她讲俏皮话。

没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自从去年感恩节以来我还没同芭芭拉联系过呢,难怪她会问我在搞什么“鬼”。想到这我兴奋起来,因为我有太多的事要向芭芭拉汇报,同时我也想知道她这个精力旺盛的活跃分子也在搞什么“鬼”嘛。

我边想着芭芭拉的逸事一边马上拿起电话给芭芭拉打回电,电话一通,那头就传来了我熟悉的铜铃一般的声音:“今天晚上你来我家吃饭吧,是我即兴的主意,我再叫上几个女生,你来吧。”我毫不犹豫地对她说:“晚上7点我到你家,我也好想你啊。”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一下亮堂起来了,窗外星期天的早晨虽然依旧是灰灰暗暗的,但对我来讲,我仿佛感到它有一种天边会升起彩虹的可能。我随即行动起来,抓紧时间办了几件事,又去花店为芭芭拉挑了一束早春里粉色大头郁金香,7点刚到我就在她家门口按门铃了。

此时,芭芭拉家已是灯火通明,“叮咚”门铃一过芭芭拉已站在门口了,她一边接过我送她的郁金香一边对我说:“告诉你吧,我们今天是七大金钗聚餐。”我听了大喜,我爱都是女生的聚会,“叽叽喳喳”一定很热闹。

随着芭芭拉走进厨房,只见一面墙上有一个象学校教室里用的书写白板,白板的左面是一排人名和电话号码,右面是今晚要来的七大“金钗”的名字,我佩服芭芭拉的组织能力,不愧为教了30多年书的老师。

看着白板上的名字,除了芭芭拉和另一位我认识外,其他的都是陌生人。同芭芭拉认识已十五六年了,也不知在她家参加过多少大大小小的聚会,但每次都有一大堆我没见过的人,芭芭拉是我朋友里交友最广的人,而她的朋友也都是些非常有趣的人。我对着白板再仔细一看,芭芭拉把我们的名字分成两组,一组上写着“北一”另一组上写着“北二”,而我的名字则在两组之间,显然我是她们的“另类”。芭芭拉一边忙着装菜一边对我说,今天来的是我“北一”和“北二”女中的同学,还没等我接此机会向芭芭拉打听这些同学的情况门铃又响了。

我闻声同芭芭拉一起赶去开门,很巧那五位“金钗”都一起到了。看着她们热情又自然地打招呼的样子,不难猜出她们彼此都是熟人。

芭芭拉真的很“神”,转眼的功夫她已把八道菜放满了一桌,有荤有素,有汤有饭,大家毫不拘束地自己盛了饭斟上甜甜的梅子酒上桌就餐。女人在一起就是热闹,桌上的气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没有冷却过,她们虽都是近做婆婆的年龄,但称呼起来还是象做学生的那样连名带姓一起来。女人的思路是跳跃似的,从谈一位友人的病情忽而转到谈近来附近治安问题,从议论如何到新西兰自助旅行可以急转弯到讨论什么时候准备退休。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边吃边聊。

一杯梅子酒下肚,我的脸热热的,我的心更是暖暖的。我突然问芭芭拉近来有没有演小品,她眼睛一亮说:“有啊。”大家把目光一下投向她问:“演什么吗?快学来看看。”看来我们都是芭芭拉的“粉丝”。她说:“这次要演阿扁的老婆。”“哎呀,你演阿扁的老婆是不是太胖了。”我话一出口就知道闯祸了,芭芭拉一生都在努力减肥,可听不得“胖”字,我这不是那壶水不开提那壶吗? 可是芭芭拉就有那种大将风度,她清了清喉咙学着阿扁老婆的台腔道:“人家不是生病了嘛,一点爱心都没有,我是浮肿才长了40磅呢。”她模仿阿扁老婆的样子真的达到了不仅语气象而且神更象,我们顿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其中一位女生还提醒她道:“请不要忘了用右手把鬓角的头发往耳朵后面放哦。”

夜深了,外面的雨依然“滴滴答答”地下着,基于明天大家都要上班的原因,我们尽管余兴未尽,但都起身依依不舍地向芭芭拉告别。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开车一边想着今晚的聚餐,一个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灰灰暗暗的冬天的雨夜,因为拥有象芭芭拉这样一个助人为乐的“活宝”朋友,她竟然让我度过了一个不寻常的夜晚,今晚这顿雨夜里的晚餐是那么得温馨,是朋友友谊的爱,是一种珍贵的浪漫,它还给我带来了去爱朋友的鞭策。

车窗上的雨刷有节奏地“呼啦,呼啦”地刷着,我沉思着。为什么我不可以改变一下同朋友联系的方式呢,也许我也应该经常主动给亲朋好友去个电话,芭芭拉即兴的电话不是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愉快吗?也许我也可以来办一个七大或八大“金钗”聚餐,召集几位久违的女友,让大家一起来乐一乐。

Friday, February 19, 2010

上帝也过年



大年初一的一大早我接到住Georgia州堂弟的电话,他说是向我拜年来着。我听了很感动,看来堂弟还保留着咱们中国人的人情味呢,而我在海外住了二十多年后,不仅忘了过年的滋味,也早就没有了给亲朋好友拜年的习惯。

堂弟的这一通拜年电话突然让我惭愧不已,因为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应该是小辈给长辈拜年才对呀,堂弟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大叔叔不正在Georgia探亲吗?我竟然忘了给我在美国唯一的长辈拜年了。

大叔叔和大婶婶在国内住山东烟台,他们去年夏天经上海来美国看儿子、媳妇和小孙子。听爸爸讲,他们在Georgia住得很寂寞,白天儿子和媳妇上班,孙子上学,街上不要说没有会讲中文的中国人,就连一个人影也见不到,他们每天的时间就靠上网看中文和给国内的亲人打电话来度过。

想到大叔叔和大婶婶,我立即请堂弟把电话交给大叔叔。听到大叔叔用山东家乡话唤着我的名字,我顿时感到有说不出的亲切,他的乡音比我爸重多了,它们不仅抑扬顿挫,而且还有许多卷舌的腔,不专心听是不容易懂的。

我大叔叔的山东话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口头语,那就是不管他说什么他就以“我说”开头,以前我不明白还闹出一个笑话呢。记得几年前,大叔叔和大婶婶来美国看堂弟,堂弟因工作忙没法请假陪他们玩,于是他帮他们参加一家中国人办的旅行团,约好一周美东旅行结束后堂弟到飞机场去接他们回家。

一天晚上,刚吃了晚饭,我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她说她是警察从亚特兰大机场打来。我当时听了差一点没被吓晕过去,亚特兰大的警察找我有何公干?接着她说有一个人要同我讲话。我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这时电话里传来了我很多年也没有听到的山东乡音,他说“我说,我是你大叔叔呀。”我听了一阵兴奋,啊,原来是我的大叔叔,但他为什么在亚特兰大机场呢?我急切地问:“大叔叔,你出什么事了?”我大叔叔很着急地说:“我说,”接着他停顿了一下,心急火燎的我对着话筒说:“大叔叔你说吧。”大叔叔似乎缓过刚才的紧张劲不紧不慢地又说:“我说,”然后他又停顿下来了,这下真的把我听急了,我大声地对他叫道:“大叔叔,我听着呢,请你快说吧。”

我们就这样“我说”“你说”地来来去去好多次,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说”是大叔叔的开腔前的语气词,我要耐心一下才能听他说下去。听完大叔叔的叙述我才明白,原来他们下了飞机不见堂弟来接,着急地在机场里大声呼唤儿子的名字,警察闻声而来了。于是我安慰了大叔叔又向警察说明了情况,警察通过机场的播音帮大叔叔和大婶婶找到了儿子。打那以后,大叔叔的“我说”成了我在朋友面前模拟山东话的专用语了。

想到这,我忍住笑,然后我模仿着大叔叔的山东话对他说:“我说,大叔叔我给你拜年了。”大叔叔乐了,他道:“我说,我谢谢你了。”嘿,没错,我还记得大叔叔的口头语,我又问:“我说,美国的年大概很没有过头吧?”我在等待大叔叔的肯定回答,可是我错了,大叔叔在电话的那头乐呵呵地说:“我说,还行吧,我们去教会过的年。”

听到这,我的心咯噔一下,怎么大叔叔也会去教堂?他可是一个同爸爸一样无神的共产党人啊。我被这突然的话题怔住,无语片刻,匆匆同大叔叔寒暄了几句后便挂了电话。

大叔叔为什么要去教会过年,他不是一向不信上帝的吗?我马上打电话给在上海的老爸汇报此情况,爸爸听了也是无语,我们都纳闷了。

昨天我的客户G太太一见到我就向我道新年祝福,我寒暄道:“你们的春节怎么过的?”G太太答道:“我们全家还有我公公婆婆一起去教会过的。”我的心大吃一惊,怎么大家都去教会过年,从来都是听说去教堂过圣诞节或过复活节,难道上帝也过中国新年吗?因为前天听大叔叔说去教会过年,这使我对为什么大家都去教会过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想乘机好好向G太太打听一下,咱们中国的新年在西方的教堂里是怎么过的。

我问G太太:“你们在教会怎么过的年啊?”她说:“我们每家自己带着火锅去那里吃。”我又问:“这同在家吃有什么不同?”她答道:“其实是一样的,只是比较热闹一些。”我还是紧追不舍地问:“那为什么不在家吃,要去教会吃呢?”G太太不加思索地答道:“因为这样有机会可以同别人交往嘛。”

G太太年龄同我相仿,而且她也是生长在祖国红旗下的一代,对这样背景的人来了美国后去“投奔”教会我总有一点不可思议,平时这是属于比较敏感的话题我一般不同客户讨论,但今天借去教会过年的话题我想同G太太聊聊他们这种人是怎么转变成教徒的。于是我冒险而问:“那你们一家都信教了吧?”G太太是个爽快的人,她一点也没有介意我的话题,反而同我开诚布公地聊起他们一家人去教会的真正缘由来。

G太太告诉我:“我们一家六口每个人去教会的理由都不同。首先我婆婆爱去是因为她来美国后不会讲英文又没朋友,每天在家憋得难受,婆婆是个爱找朋友聊天的人,有人介绍她去教会后,她开心的不得了,因为那是一个中国人的教会,每周有大大小小的活动,她在那认识了一大堆朋友,她还在上周接受了洗礼呢。但我公公平时不去,他也没有加入教会的意思,他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肯跟着去。”G太太突然有意放轻语气小声又说:“其实,我并不认为我婆婆真信有上帝,我猜,她是被教会的朋友劝说而不好意思才接受洗礼的吧。”

G太太又告诉我,她有二个女儿,一个十三岁,另一个十二岁。那个十三岁的真信上帝,因为她从小去的是教会学校,她常对她妈说她爱上帝,同时她大女儿爱参加教会的周末学校,在那里她有许多朋友。但小女儿不爱去,因为她没有朋友在那,她也不关心信不信上帝的事。

至于G太太和G先生呢?她说他们俩对去教会的事挣扎了很久,因为他们是信达尔文的。每次参加教会活动他们就会同那里的人争论,当然那样的争论是没有结果的,但是G先生象他妈一样爱交朋友和爱找人聊天,那里的中国人都很热情,每周去聊一次天,对他来讲就象去同老朋友见面一样愉快,他现在也不再同教会的人辩论了。

最后G太太说,她虽然不信有上帝的事,但是她感到带孩子去那有好处,因为美国社会很复杂,她怕孩子交上坏朋友,她认为教会的环境不容易让孩子学坏,而且在那里孩子们也可以端正品行。

听到这里,我茅塞顿开,原来去教会的中国人还有这么多不同的想法呢。我马上联想到远在Georgia州的大叔叔,他们那里的左邻右舍都是美国人,平时完全没有可以讲中文和交朋友的机会,在异国他乡的老中如果要想同自己的同胞交谈思想可真的是一件难事呢。如果他们不象我们那么幸运有同学住附近,或者在工作中有机会遇到讲得来的同胞同事,他们如不去教会那种有那么集中的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不是成了在海外流浪的孤家寡人了吗?所以,我想中国人办的教会也许更确切地说是一个同胞会吧,而去那里的人又何尝不是带着去寻找乡音的虔诚呢?

G太太的对话后,我想象着我的大叔叔和大婶婶带着火锅去教会过年的情景,他们一定在家里期待了许多天,他们也许会带着他们拿手的山东饺子去,他们在那里一定兴奋地用乡音同大家畅快地聊天,我还可以想象很多从南方来的同胞对着我大叔叔浓重的山东话“我说”发急的样子。

看来上帝真的是一个有福气的人,因为他不仅可以过那么多的西方节日,而且他还同我们一起过年呢。

Sunday, February 14, 2010

风烛的残年

都说“生老病死”是人生的旅程,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是我们每个人逃脱不了的归属。想到这四个字,每每令我不寒而栗,难道人生是这样的无奈吗?我们怎么生的我们没有记忆,然而如何去面对“老”,“病”和“死”却要花上我们的毕生去征服它,它们给我们带来的是恐惧和伤感。在它们中我最害怕的是“老”,因为那里有风烛残年的孤独,而这孤独是一种漫长的独处,是最难承受的寂寞。

好友迈克的老爸今年91岁了,老人家耳聪目明,记忆力非凡,可是腿脚不利落,圣诞节前在家里摔了一跤。这一跤摔的虽然没有伤着骨头,但把老人的元气摔着了,卧床几周不起,衣食不能自理。

新年度假回来,我听迈克说,经他们兄妹几个商量后,上星期他们把老爸送去附近一家养老院了。对老人家突然住进养老院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请迈克在方便的时候带我一起去看望他老爸。

去养老院的那天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一场大雨过后,街上到处是湿漉漉的。那家养老院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两排平房阶梯形地在山坡上排开,迈克老爸住在后面那排。迈克停了车,我跟着他迈过地上的几个水塘向一闩小门走去。

推门进去,迎面是一个小小的门厅,里面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暗,一对半新半旧的沙发和一只有老虎脚型的茶几摆在那里,茶几上放着一个透明的花瓶,瓶子里插着一束退了色的假花,墙上的条纹纸一看就是被时代遗忘的那种,我的心情一沉,给原来就忧郁的情绪更增添了几分惆怅。

迈克老爸的房间在走道的尽头,麦克介绍说,几周前刚好有这间又大又安静的房间空出来,否则有些房间可以听到隔壁有高涨情绪老年痴呆人的叫嚷声。哦,会这样吗?我低声地自语道。

见到迈克老爸时我有些不自然,他躺在一张病床上,瘦小的身子上盖着一条薄薄的白被单,远远地望去给我一种躯体在被单下消失了的感觉。前两次见到老先生他都是坐在椅子上的,我并不觉得他是一个如此弱小的人。老人一见我们并没有动身子,他用他那依然敏锐的眼光向我们示意他的惊喜。我问,你好吗?他的眼光突然暗淡了下来,但坚强地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他道,It’s OK (还好)。他的K字拖的很长,让我听了心里有些酸酸的。

屋子里只有一张给客人坐的椅子,我让迈克在椅子上坐下自己坐在老先生的轮椅上,迈克开始同他爸爸寒暄起来,他问他爸,午饭吃了吗?理疗师今天来过了吗?暖气够热吗?老先生则有些答非所问,他道,昨晚的暴风雨很大,收音机广播说680Mission路段上有一起车祸,在San Jose那有一棵树倒下压死了一个三岁的孩子,太惨了。我边听他们的谈话边想,老人家的脑子真好,躺在这没有一点生气的养老院里,他关心的却是外面变化万千的生活,难道听了这些消息他没有想要出去看看的冲动吗?

迈克和他爸爸的对话题由交通事故转到了美国足球赛事,我不是足球迷也没有追随美国足球比赛的进程,所以我一点也插不进他们的对话,于是我环顾起老先生的房间来。

这是一间大概有8个平方的房间,除了一排玻璃拉门外没有其他的窗,玻璃拉门的外面是一座2米高的水泥墙,大概是冬天的原因,墙根前没有一点草木,由玻璃门向外望去,那里没有一点可以让人注目的东西。房间里的墙被漆成非杏黄色也非Salmon(鲑鱼)的桔红色,也许漆墙的人原本想用颜色来带给卧床的老人一些轻松的心情,但它的效果却恰恰相反,它除了让人对它的古怪颜色有些纳闷外,看着它是无法产生任何抒情的感觉的。

墙上空空的没有挂任何东西,但隐隐约约地可以看到几只钉过钉子的痕迹,也许前面住这间屋子的人有挂过什么,但我无法想象在如此奇怪颜色的墙上可以配怎样的画或照片呢?迈克是一位很出色的摄影师,如果迈克想为他老爸挂几张照片,那么他将用怎样的作品呢?让一个整天躺在床上的人面对什么样的画面最合适呢?是阳光灿烂的海滨?是松柏参天的森林?是金光闪烁的海上日出?还是高楼林立的城市风光呢?

想着,看着,我的眼光落在迈克老爸床头柜上的一个镜框上。我从坐着的轮椅上起身走到老人家的床头,我拿起那个镜框细细地端详起来。

这是一个由两个小镜框连在一起的镜框,它们象一本打开的书。每个镜框里各镶了一张照片,左边的那张里是一个年青英俊的男人和三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男孩大概5岁的模样,另两个是女孩,她们看上去一个七八岁,一个是三四岁。孩子们穿着漂亮的节日服装手里提着小篮子。那年青的男人身着笔挺的西装,乌黑整齐的头发光亮地向后梳着,他面带慈祥的微笑,右手牵着那小小女孩,左手牵着男孩,那个稍大一点的女孩站在他们的前面,她充满自信地看着镜头。

右面的那张照片看上去几乎同左面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那位年青的男人换成一位年青美丽的女人。她穿着套装,腰里系着一跟细细的皮带,一条小丝巾绑在头上,她的眉毛和嘴唇是精心化过妆的,她牵着孩子们的身子有点后倾着,她看上去有一副三十年代好来乌明星的气质。

看我看得如此地入神,坐在床的那边的迈克对我说,你相信吗?那男孩是我。记得那天是复活节的星期天,我们刚从教堂的Egg Hunter ( 一种在复活节里给孩子玩的找鸡蛋的活动)回来。哦,难怪你们都提着篮子呢。我接过迈克的话说。

显然那美丽的如好来乌明星的女人是迈克的妈妈,那英俊而健壮的年青男人就是老先生本人了。看着眼前这位白发苍苍,瘦弱如纸的老人,再看看照片里的他,人的变老真的是一个很悲哀的过程啊。我的悲哀情绪此时已一发不可收了,这张旧照片象一把铁锤砸向我的记忆大门,让我想起另外两张二十年来我不愿回忆的照片来。

二十多年前,出国留学是相当苦的事,当时人民币不仅不值钱,而且也不允许自由交换。我身上只带了不到200美金就远征去了澳大利亚。为了生活和支付学费,一下飞机我就必须找工作,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加上英文又讲的不好,不要说找一份象样的工作,就是去餐馆做Waitress都很难。同时那会儿正赶上澳洲经济大萧条,留学生找工作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小曹出国前是爸爸在编辑部的同事,他比我先到悉尼几个月,出国前爸爸给他写了一封信托他给我一些照顾。小曹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不仅去机场接了我还四出打听帮我找工作。

一天,小曹说他的一位从印尼来的远房亲戚有工作介绍给我,我听了喜出望外,第二天就跟着他去见工。原来他介绍我去做的是一份在养老院做护士助理的工作,这在留学生里可是一份极难求得的好工作。当时我甭提有多高兴了,感到自己是那么地幸运,但我没有想到这份工作后来竟然给我带来了生活观和人生观的终身改变。

我去上班的这家养老院坐落在一个山里,沿着一条弯弯的小路从一片小树林子里穿过去,然后才看见一栋长长的平房。房子非常具有乡村的情调,砖红色的房顶配着白色的墙,每个窗户都拉着半透明镶着花边的白纱窗帘,窗前种着生机勃勃的鲜花,看上去象是一个平静和谐的农庄人家。

第一次走进这栋美丽的白房子我就被怔住了,里面住的全都是目光痴呆和古怪的老人,他们有的东倒西歪地坐在轮椅上,有的蜷缩成一团地躺在床上,尽管那时我已是一个医学院的毕业生,在医院实习时也见过各种各样的病人,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患老年痴呆的人,看着他们我心里有说不出的痛苦,我第一次感到“老”的可怕。

我的工作被安排在每个周末上班,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的心情就开始低落起来,这样的心情一直会延续到星期二,我才会暂时地把那些可怜的老人忘了,回到我自己朝气蓬勃的青春生活里。

在这样大起大伏的心情里生活了五个月,我终于辞去了这份收入相当不错的工作,并且努力地在心里想忘掉那里的一切,然而我竟然无法做到,尤其是那里的二位非常特殊的老人和她们床头边的照片,她们跟随着我的记忆直到今天。她们告诉我,风烛残年里的一切是人生里的无奈。

第一次见到Alma我完全不敢相信人可以老成这样,她骨瘦如柴,全身僵硬地缩成一个弓型,她整天一个姿势地躺在那里,双手紧握在胸前,每次给她换衣服,都需要二个护士一起协作,一个用力拉开她的身体,一个迅速地把衣服往她身上套。她那对蓝眼睛深深地下陷在眼窝里,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好象她的眼前永远在放恐怖电影,她的嘴里还不时地发出象受惊后的怪叫。

上班不久,护士长就把Alma分派给我和另一个叫Abdu的护士来照顾。Abdu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他是医学院的学生,他长得高高大大的,黑色的鬈发,黑色的大眼睛,我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又浓又长还上翘的眼睫毛,每次见到他我就想,这么美的眼睫毛长在男孩子身上多可惜啊。Abdu为了帮助自己付学费,他每个周末来打护士工,后来我又听人说,护士长是为了照顾我的瘦弱才让大力气的Abdu做我的搭档。Abdu是我从没见过的比女人还耐心温柔的男人,他对老人就象对婴儿那样体贴仔细,一般他只让我做喂饭和整理衣物那些轻松的事,但到了Alma这里我也要一起帮忙。

第一次碰Alma我害怕极了,Abdu让我拉着她的手,这样他可以帮她穿衣服,我没有想到她的力气那么大,僵硬的手臂象一根铁棍,我没有拉开她反而被她手臂的力量反弹出去,见我差一点摔倒的样子,Abdu说:“你不知道吗?Alma是澳洲第一个女警察,你看她躺在床上都可以把你击倒。”

“什么?Alma当过警察?”我吃惊地问。“是,你看”Abdu指着Alma床头柜上的一张照片对我说。我走上前拿起那个小镜框一看,上面是一个骑在一头大马上的女人,她身着一套威风凛凛的警服,头戴一顶橄榄帽,双手紧握一条警棒,好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我回头再看眼前紧缩一团,完全没有人样的Alma百思不得其解,当年如此潇洒的Alma如今孤独地却完全被人遗忘地躺在这里,我的年轻的心里第一次感受到了“老”的残酷。

从那天起,每当我去Alma的房间,我就忍不住会盯着她那张照片看一会,然后又对着床上的Alma痛惜,暗地里不断地问自己,如果将来我自己老成这样,我该怎么办?

在养老院的每个老人家的床头柜上几乎都摆着几张儿孙满堂的全家福, 可是在那工作的五个月里,我却很少见他们有家人的来访。但是每到星期六的一大早就有一个老先生来看一位叫Elizabeth的老太,他风雨无阻,我们每个护士都非常敬佩他。

这位老先生叫Henry,他永远是一副英国绅士的打扮,他穿一套整整齐齐的旧式西服,戴一顶深色的礼帽,手里持一根拐杖,他看上去有七八十岁的样子,但瘦高的身材笔挺笔挺的,他见到我们总是向我们投来文质彬彬的微笑,不难想象Henry年青的时候一定是很有魅力的。

每当Henry来访的时候,Elizabeth都静静地坐在轮椅上,她呆呆地看着Henry没有什么表情,但她是一副满足和平静的样子。Henry同她促膝而坐,他有时读书给她听,有时就默默地自己低着头看书,他们就这样一整天地坐着,我只要有机会路过Elizabeth的房间我就忍不住向里张望一下,很久以来我都错认为HenryElizabeth的丈夫,直到有一天轮到我同Abdu去她房间工作,我才知道Elizabeth是一位从未结过婚的女教授。

Elizabeth的床头柜上也有一张照片,照片里她身穿一件黑色的袍子,头上戴一顶方型的礼帽,一看就知道是她大学毕业典礼那天照的,她面带灿烂的充满青春朝气的微笑,腼腆的表情里露出自信的骄傲,她手里拿着一个纸卷,想必那是她的毕业证书吧。照片里可惜没有Henry,也没有其他人,难道她一直是一个独行者吗?

那么Henry究竟是Elizabeth的什么人? 我从此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一定是她的情人,我猜。这么执著地深爱她的人,甚至到她成了老年痴呆病人也不放弃他的爱,为什么她不嫁给他哪? 也许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已有了家,也许他是她的追求者却没有机会表达。也许,也许,这太多的也许构成了他们人生的故事。我最终也没有找到我的“也许”的正确答案,然而哪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显然他对她的深爱是永恒的,尽管她已失去了记忆和思维,她不再同他有对话,但她在他的心里依然是他的她。

Elizabeth是我认为最幸福的人,她因为有了Henry,在这孤独的养老院里她不再孤独。然而对Henry来讲却刚好相反,他有不言的痛苦,面对一个自己用毕生心血去爱的人,在人生道路的尽头,在他自己风烛残年的寂寞时刻,他却无法同他爱的人倾吐心声,他虽没有搬进这孤独的养老院,然而他不也是一个要去承受那万般孤独的孤独者吗?

再过几天就是情人节了,想到我在澳洲养老院里遇见的AlmaElizabethHenry,想到养老院里那种无法承受的孤寂,我买了一合精致的巧克力,我约了迈克准备在情人节那天去看望他老爸。因为迈克的妈妈去年已去世了,我想为这位老人扮演一次天使派来的情人,给他在那个四壁徒墙和窗外没有风景的小屋里带来一个惊喜。

但愿这位天使派来的情人可以给一个孤独的老人带来一天的好心情。

Friday, February 5, 2010

熊和铃的故事

几天前,我在隔壁的日本餐馆吃午饭。我一边吃一边读日本作家春上春树的小说。我爱春上春树的书,他写的东西总是给我一种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发人深省的回味。他的故事多半有些出乎寻常的怪,但我却竟然就喜欢他的怪故事,因为它们难以让我忘怀。

就在我全神贯注地读着他的“怪”故事时,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今天读的故事不仅“怪”还有点“黄”。就在我有些做贼心虚,在公众场合放肆地看如此“黄”的故事,突然有人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些,我吓得差一点没有从椅子上摔下来,我扭头一看,是我的午饭老搭档大卫先生。

大卫先生是一位四十出头的老美,他长得并不起眼,圆滚滚的身材,圆滚滚的脑袋和半秃的头,他总是穿一条土黄色咔叽布裤子和洗得退色的T-Shirt,凭他的外貌和衣着,他可是一个没有一点亮点的人。他同我一样几乎每天都来这家日本餐馆吃午饭。不记得我们认识有多久了,大概少说也有十一二年了。虽然我同大卫先生常常见面,但彼此除了点头并没有什么交流,直到有一天他给我看他手机里拍的从天俯瞰的照片,他告诉我他几乎每周都去开滑翔机,那是他滑翔时拍的。哇,他会开滑翔机,了不起。打那天起我见到大卫先生就主动同他聊天了,而他每次见到我都会向我投来灿烂的微笑,然后象老朋友一样给我一个拥抱,如果我们遇到熟人,我们都会向别人介绍彼此说:“他(她)是我的Lunch Buddy”。

大卫先生见我如此反常发窘的样子,他对我说:“对不起吓着你了,你那么专心,这书一定很精彩吧”。我象是在做坏事被人逮住了一样脸涨得通红,但继而我就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假装没事的样子说:“说真的你刚才差一点把我吓死,但你答对了,我在看一个很可笑的故事,它是日本作家春上春树写的”。大卫先生挪来一张椅子,坐下后他很有兴趣地说:“你能给我讲一下这个故事吗?”我犹豫了片刻,心想讲给他听并不妨,反正这不是我的故事是春上春树的,于是我故作神秘地说:“这个故事有一点那个哦,你要听吗?”,我向他眨了一下眼睛,大卫先生显出一副一点就通的表情,眼睛闪着亮光,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有这么高涨兴奋的表情,我不觉暗自好笑,看来男人心里都有一个鬼胎。

我咽下最后一口寿斯,喝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给他讲刚才我看的故事。

一个刚离了婚的年青男人将去一个小城市度假散心,另行前他的朋友托他带一个盒子给他妹妹,并告诉他,只要把盒子交给朋友的妹妹,朋友的妹妹就会安排他去住旅馆,这次旅行的全部费用他来付。

年青男人一下飞机就同朋友的妹妹接上了头,他把盒子交给她后,她遵守哥哥的许诺带着年青男人去住旅馆。当她把他带进一家旅馆后,她没有马上离开,她对他说,她是否可以留下来同他一起喝杯啤酒看看电视。年青男人说当然可以,于是他们一边喝啤酒一边看电视。

电视里的节目糟糕透了,朋友妹妹拿过遥控器关了电视对年青男人说,你要不要听我讲故事,年青男人说,好。朋友妹妹说,我的故事有点怪,你不在乎吗?年青男人说,不在乎。朋友妹妹又说,不好意思,这个怪故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年青男人说,那就更有听头了,快说吧。

朋友妹妹端坐在沙发上开始讲,她说故事发生在她读大学的时候,那时她正在初恋中,她的男朋友也是同一所大学的学生,他比她大一届。一个秋天的下午他们约好去学校附近的山上走路,出发前他们听人说山里有很多熊,现在正是熊活动多的时候,因为它们将为它们的冬眠准备食物,前两天的报纸上还登了一个人被熊袭击的事件,所以他们心里有些怕。但他们又听人说,熊一般不主动侵犯人,除非它们被人撞上了,它们的袭击是出于自卫,所以只要带上一个铃,边走边摇铃,给熊一个“有人来了”的预告,那么就没事了。

于是临行前他们两向别人借了一个铃向山上出发了。走着走着,朋友妹妹的男朋友突然冲动了起来,他向她提出偷情的事,她听了虽然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随后,他们立即躲到灌木林里,在地上铺了一块塑料布,就在他们刚要躺下的时候,朋友妹妹摇着头对男朋友说,不行,不行,这样做太危险了。如果我趴在你身上时熊来了,它从我后面向我们扑来,如果我们被人发现是这样的死法,哪有多难为情呀。

两人沉默了片刻,春情满怀的男孩那能就此罢休,他举起手中的铃对她说,我们可以摇着铃做,这样熊就不会来了。于是,他们这对在伊甸园里偷吃苹果的情人,一边摇着铃,一边偷起情来。

年青男人听到这里同朋友妹妹一起大笑起来,朋友妹妹对他说,这是自在机场相遇后,她见到他第一次笑。年青男人显然对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问,那么谁是摇铃人?朋友妹妹笑道,我们轮着摇,谁摇累了就把铃给另一个人摇。接着她又说,自从那次山上的事,至到今天,不知为什么每次我在作爱时耳旁就会响起“叮呤呤,叮呤呤”的铃声。

讲到这里我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我不是那种能让别人笑自己却可以不笑的讲故事的人,大卫先生也随我嘿嘿笑。我对他说,多好笑的年青人啊,这是我听到的最可爱又最具有创意性的做爱故事。大卫先生沉思片刻,好象在脑子里回忆什么似得,然后他对我说,好象这也是我听到的最Cute的一个。片刻后,大卫先生夹了一块生鱼放进嘴里,细嚼慢咽后,他来了一句,其实他们可以把铃挂在脖子上的。

听到这,我没有再接茬,我意识到我似乎不该在餐馆里同我的Lunch Buddy讨论这样具有高度私密性的话题。为了不再有进一步的窘迫,我立即起身向他道辞。大卫先生一边向我挥手道别,一边又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故事,看来我今天要买个铃带回家了。

走出餐馆,我想大卫先生一定从这个“熊和铃”的故事里得到了什么启示,否则他为什么有要买个铃带回家的想法呢? “叮呤呤”“叮呤呤”此时这山上的铃声也不断地在我的耳边响起,它也让我陷入了去寻找“熊和铃”故事的启示中。

是啊,在人生的路上我们都会经历许多事,大多数的事都会随着时间的流动而烟消云散,最终在我们的记忆中只会留下象熊和铃这样特别的事。如果那天朋友妹妹和她的男朋友去山上走路,他们在灌木林里偷了情,可是没有那段为防熊来而摇铃的插曲,我想,若干年后,朋友妹妹也许会完全忘了这事的存在。就象我们外出旅行,去哪里,怎么去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次旅行中我们有没有遇上象“熊”和“铃”那样的事,它们的存在才是让我们对那次旅行不能忘怀的真正的原因。

几天前收到一位朋友从e-mail上传来的一个短句,读后大吃一惊。短句道:

They say it takes a minuet to find a special person, an hour to appreciate him, a day to love him, but then an entire life to forget him.

( 人们说,在一分钟里遇到的人,可以在一个小时里去感受他,在一天里爱上他,然后将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他 )

这个短句同这个“熊和铃”的故事是不是有着不谋而和的道理呢?山上的那只铃仅在一个秋天的下午摇响了一会儿,但它却能让朋友的妹妹永远不能忘记它。生活中也许我们会在短暂的瞬间里遇见一个很特别的人,可是那人却会让我们记住他一辈子。在我们的人生中,我们遇到的每一件特别的事,就象一只只铃那样被我们收藏到我们的记忆里,铃收集的越多就代表我们的人生经历越丰富。每当我们在过平凡的日常生活时,或者是在做一个普通的对话时,那些在我们记忆里的铃也许会突然出现,它们轻轻地摇在我们的脑海里,“叮呤呤,叮呤呤”,不正是它们常常给我们平凡和普通的生活带来笑声和激动吗?

第二天一早,我从一片“叮呤呤,叮呤呤”的梦中醒来,我满脑子是熊啊,铃啊的。它们在中文和英文中纠缠着,不知我的哪一根‘神经出了问题,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顺口流来:

“Beer Bellied Bear Brings a Bell”.

躺在床上读着自己编的顺口流,二遍下来我的舌头和脑子就打起结来,我笑自己是彻底地中了“熊和铃”故事的邪了。